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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政策解讀政策文件:《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 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印發了《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2年10月27日起施行。現將《辦法》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規范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建設、運維管理,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266 號)<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 年)>等》《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工作指引》(2019年版)等有關規定,制定了本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共六章二十五條,分別為總則、項目備案、登記和指標分配、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與安全管理、并網、計量與結算和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章節,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設立依據、定義和運營模式。 (二)項目備案、登記章節,明確了全市分布式發電項目備案制管理模式、備案、報裝和驗收要求。 (三)項目建設管理章節,明確了全市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和建設要求。 (四)運營與安全管理章節,明確了分布式光伏項目運營和管理要求,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和安全檢查責任。 (五)并網、計量與結算章節,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工程的投資主體,計量與結算單位;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支付方式和要求。 (六)附則章節,明確了《辦法》有效期限和解釋單位。 三、《辦法》對比原管理規定有什么主要調整? 本次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明確項目備案和登記職責,對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與安全管理作了進一步規定,明確和擴大項目備案、登記提供建筑物產權合法證明資料范圍,簡化了審批流程,細化了建設、運營管理要求,有針對性解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難點、堵點問題。 在項目備案和登記方面,明確了市發展改革局委托各鎮街(園區)經濟發展部門對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權限實行備案制管理。東莞供電局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報裝登記。 在項目建設管理方面,明確了電網企業需及時向社會公布配電網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時在項目安裝前張貼公告公示。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企業與項目業主須簽訂建設施工承包合同。明確了我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使用的太陽能組件、逆變器相關設備要求,在細節上規定了分布式光伏項目必須安裝防雷接地設施,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銹材質,要具備實時監測功能等具體要求。 在運營與安全管理方面,明確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和建設企業的運營和管理遵循國家及本省、市的分布式光伏運營和管理的技術規范和服務標準,并對相關企業職責作了進一步規定。 四、我市光伏項目網上備案流程是什么?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自行登錄“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系統”(http://www.gdtz.gov.cn/index.action),點擊“項目備案”按照網站流程填寫項目內容即可生成賬號,之后登錄賬戶按照《辦法》提交相關材料完成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即可。居民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通過微信公眾號“南方電網95598”進行備案辦理工作,供電部門將服務產權單位(個人)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的備案工作。以上項目業主均可委托相關建設企業開展備案登記工作。 五、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高度標準? 平面屋頂項目光伏組件最高點距離鋪設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 米,具有樓梯間的居民樓項目光伏組件不高于樓梯間屋面1 米(最高點應不高于頂屋屋面4 米),并且四周均不得圍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間(具體詳見示意圖)。 ![]() 工商業和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無樓梯間)安裝示意圖 ![]() 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有樓梯間)安裝示意圖 |